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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晨午检制度为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,及时发现、报告和处理园内有咳嗽、发热、流感症状的患者,我园特制定晨午检制度。 一、晨午检时间 :各班教师在每天上午8:30与下午2:50之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,同时填写《晨午检登记表》和《幼儿缺勤排查登记表》。 二、负责晨午检人员应是幼儿园的各班负责人。 三、晨午检的地点:幼儿园园门口。 四、晨午检查看内容: 1、一问:问幼儿饮食、睡眠、大小便情况 2、二看: 一般情况下,观察幼儿精神状态、面色等,传染病的早期表现,咽部、皮肤有无皮疹。 3、三摸: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,可疑者测量体温。 4、四查: 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,发现问题迅速处理。如有异常情况,及时做好记录。 五、根据询问和查看的情况,若有身体发热的幼儿,经体温测试确定后,特别是出现发烧、头疼、咳嗽、手上出现疱疹等,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,通知家长,劝其马上到医院诊治,并在家中治疗。 六、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后,各班带班教师应立即对幼儿进行第二次检查,再次向幼儿询问晨午检内容,并做细致的查看,晨午检询问、检查内容同上。如再有身体发热的幼儿,应带患儿到观察室进行诊断,经体温计测试正常,方可继续上课;如幼儿 体温不正常,应主动联系家长,劝其送医院诊治。第二次检查应在幼儿入班后半小时后进行。 七、负责老师和教师要经常指导和检查幼儿的幼儿的洗手方法。 八、对有病患儿的班级、患儿摸过的玩具等要彻底消毒,开窗通风。 九、对第一、二次晨午检确诊发热劝其离园的幼儿,要做好记录,与患儿家长保持联系,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。患儿康复返园时,须携正规医院证明,经卫生保健老师同意后,方可入园进班上课。 上一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下一篇幼儿园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|